众筹模式在今天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事物,尽管其历史不长,但独有的特点和优势为其赢得了巨大的市场和未来发展的潜力。众筹模式简单而言,可以理解为个人或企业通过互联网实施的投融资在线交易行为。 众筹模式最早诞生在欧洲和美国。欧洲最大的网络众筹平台是Zopa,于2005年3月在英国伦敦成立,目前拥有注册会员逾24万众,系为资金供给方提供平台,进而寻找合适项目的网络运营实体;美国最大的网络众筹平台是Prosper,于2006年在美国诞生,与Zopa有所不同,资金需求方在平台上列出项目信息,资金提供方则参与竞标。众筹融资发展十分迅速,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,到2025年,全球众筹市场规模将达到3000亿美元,发展中国家市场规模也将达到960亿美元,其中500亿美元在中国。 目前的商业众筹模式可以基本划分为三种类型:预购型众筹、借贷型众筹(peer to peer lending,P2P)和股权型众筹(股权众筹)。其中,借贷型众筹已经纳入银监会的监管范围,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在“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论坛”上已明确银监会对借贷型众筹的十项监管原则,且不久将出台具体的监管规则,我们将在新规则颁布后进一步探析。对于股权型众筹,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于今年11月底了进行第三次调研,并与中介机构召开了座谈会,预计会与银监会同步出台相关的监管办法,后文中将对会议信息做进一步介绍。